2012年7月9日 星期一

寫故事的人的故事。

她的時間總是比一般人多,對她而言,「吾日三省吾身」這個陷阱實在太危險,與其由得牛角尖鑽掉時間,倒不如做些有意義的事。後來提起積塵如雪的鈍頭鉛筆,既沒有華美的詞彙,也沒有精密的結構,只是以醜陋生硬的字體磨蹭出第一頁的第一句。


「該怎樣開頭?」「不行!寫往事又會墜入那可怕的陷阱!」「我只是個充文人吧,怎能寫出好文來?」「沒有人會讀我的劣作。」「哈,可能連一頁也寫不出來吧…」她最討厭自言自語,更鄙視那些自言自語的人。每每看到連續劇中的主角在房間自言自語,生怕隔牆沒耳時,她便露出不屑的表情,她卻默許腦子嗜於自說自話。

她是個懶惰的人,或者她已經怪異得不能歸類為人。其實到底怎樣才算是個人?人的定義是什麼?可能她的怪都咎由惰性,懶得思考,懶得付出,懶得希望,懶得失落,懶得為人改變,更加,懶得成為一個符合人的定義的人。

現在,她懶得寫下去的心機也沒有。

故事完了。

對於懶惰的人(暫且稱之為人),要打動他們恐怕比女性坐神舟上太空難萬憶兆倍,除非出現了一些不能錯過的東西。在於他們的心態,沒有東西比時間更重要,所以無需跟時間競賽,也無需花時間去實踐事情。他們還以為自己是最珍惜時間的人,因為忘了關鍵,時間是會動的生物,而非不用就能累積的東西,沒有存貨。的確,她懶得可怕,卻花掉人生三分二的時間「被鑽牛角尖」,其餘時間都閉上眼睛,以為那個鑽會暫停,事實上它的馬達分分秒秒都不眠不休,比便利店更發達。

然後那鉛筆依然停在同一個位置,筆頭愈來愈鈍。故事未完。

「既然有三分二的時間在鑽牛角尖,三分一的時間在睡,沒理由寫睡覺的故事吧…」到頭來還是送羊入虎口自省了。根本她就沒有花時間考慮要寫一個怎麼樣的故事,因為懶,就貿然選了一條已知危險的路;因為懶,就乾脆把自己的過去寫成故事。

果真,沒寫成兩句的當下已經想放棄。她在猶豫應否犯險,但她提醒自己不能花時間在這事上,於是沒多經心便以最沒新意最保險的自我介紹開首:「我的名字是  。我是個風趣幽默的人,卻不擅表達…」第一身的寫作角度最易入手,她又豈會笨得以旁觀和全知的角度去思量怎樣向讀者交代?況且她的文筆亦未能駕馭第一身以外的任敘事角度。照我手寫我心的方式去創作便無需花時間揣摩讀者的閱讀感受,她只是這樣想。

才敷衍點了幾筆她便睡著了,顯然費了不少精力考究自己是個怎樣的人,一想不到便如貫閉眼就寢,以搪塞自己並沒有逃避問題(當然她由始至終也沒有,甚或不會,察覺到自己與一般「人」的距離之大)。
為了尋找創作靈感,她下班後在望角亂逛,在金魚街逗玩過她最愛的小老鼠後,醒起第三餐還未吃。她懶理自己其實不餓,照樣走進小食店點了一碗陌生的油揸麵。左邊坐著一個正在吃碗仔翅和咖哩魚蛋的刺青男。她點的麵上了,習慣性勺了幾匙血紅色的辣椒油,興致勃得厲害,送進口才想起自己沒有吃辣的基因。全身的體液頃刻慷慨解囊。右邊打扮性感的少女目睹她自摸上下,卻找不到救急用的紙手帕,便好心從自己袋子裡掏出一包散發馥郁蘋果木香的紙手帕,放在她前。「謝謝!」碗子裡的東西太辣,她只能用走音帶痰的聲線回道,隨即把臉上的體液盡情排泄在紙手帕上。雖然她的味蕾已抵上限,卻因面子而頂硬上,旁邊的少女有意多給她一張。她就是這樣的一個怪--人。
傾力克服油揸麵後步出小食店,她為吃的流下第一滴眼淚,嘴巴赤熱得要發炮。她想把這個經歷寫到故事裡。「但這件事有何意義?寫來幹嗎?」她就是這樣的一個矛盾的怪--人,從不知道自己的一舉一動背後有著什麼意圖、什麼動機,也懶得去想,就如勺辣椒油一樣。

結果回家了。桌上的鈍頭鉛筆和紙張原封不動,她又閉目躺下。
三分鐘以後她又起床來。「也不全是無關痛癢吧,明日復明日,明日何其多?找點東西充塞一下總比不寫好吧…」「雖然還是不知寫來幹嗎…」她快要連這些自言自語的話都要寫進去,說起來其實以第一身敘事只是把腦子裡的自言自語實體化。

「我行了去金魚街,原來金魚街除了金魚還有其他動物的,真的被街名騙了,我看見好多蛇蟲蟻,真的好想爆粗!然後去了吃油揸麵,哈哈還不錯吃!」

三行,把第二個感激號畫完又返回床上。

事實上除了珍惜時間的懶人外,還有另外一種懶人:他們不吝嗇時間,卻吝嗇心機。他們不像她一樣矛盾,他們清楚自己在幹什麼,就是對每一件事都心思熟慮。他們會為每件事定價,價值低一點的,就求其馬虎地做,價值高的,就努力以赴做。他們面對一些懶得費周章回應的人或事,會應允照做,或許會花了一整天卻刻意的一事無成,因為他們透徹地知道回報率,知道自己想要追求的;則吝嗇時間的懶人,就是一不做二不休的那種,所以,她抑或勤力非常,抑或保住時間。但兩者都有共通處:懶,只不過是在等待,等待那件不能錯過的東西,等待那件價值連城的東西。
換上DIY T恤、牛仔短褲,打算出門赴約。比預計時間提早抵達相約的地點。倚着欄杆,等待相約的朋友。褲袋中的手機突然震動。拿出來查看,被通知約會取消。抬頭看着澄碧的藍天,一片片動物餅乾似的白雲,讓她決定獨自一人繼續完成之前所訂的行程。
塞着耳機,聽着音樂,慢慢騎着腳踏車,獨享那陽光的燦爛。回程的途中,一個恍神,從車上跌了下來。手機也隨即解體。她拾回手機的殘骸,拍了拍身上的灰塵,拿出紙手帕輕印小傷口滲出的血水。
為了救活手機,把腳踏車還回去店鋪後,一拐一拐走到了旺角。手機在褲袋中安眠,肚子卻發起悲鳴。
隨意走進轉角的小食店坐下。小店僅得兩張桌子,各有一位客人︰一位刺青男、一位低着頭的女子。她決定與女子同坐一桌,點了碗碗仔翅和一杯凍豆漿。
旁人所點的食物先來了,女子往碗裡加幾大滴的辣椒油。没吃幾口,女子便從額角慢慢滲出豆大的汗珠。然後,女子放下了筷子,翻找什麼似的。從褲袋拿出一包紙手帕,遞到她面前。對方拿了一張,然後言謝。她笑而不語,再拿出新一張紙手帕給她。才把紙手帕重新放回褲袋中。趕快吃完,便走到熟識的維修店。
手機得住院,自己一人回家,没音樂充斥耳邊,有點不習慣,不自覺把眉頭皺起來了。在人群中穿梭着,與趕着回家的上班族、三五成群享受假期的青年、一身休閒服散着步的長者擦肩而過。
回到家裡,簡單清洗、包紥了傷口。坐到書桌,翻開日記,寫下幾句「被撇下,享受了與大自然接觸的一天,實現我心中的慵懶。隨心而行的一天。」把倚在腳邊的家貓抱到膝上,摸摸牠的頭,重新把牠放到窩子裡。然後,她自己則攤倒在床上,努力不去想再次睜眼時又要面對的工作。

…這會是她的生活嗎?」鈍頭鉛筆略過的,腦子都全說穿了:她在床上輾轉代入那個送紙手帕給她的少女的世界,舖張一個似乎真實的環境,為的只是挪開自己的失儀和丟臉。「寫這個也不錯。」又動起筆來。
 右手執著那根鈍頭鉛筆, 從十一號起一直凝視著那原封不動的一行,儘管腦子跟她說了許多廢話,依然寫不出什麼。她扭開收音機,想要聽聽世界正發生什麼。誰知經過民教的洗禮,人人點著同一首歌。「起來!不願做奴隸的人民!」她嚇然醒起,對上一次出門已經是九號,這段日子自己彷如一只青蛙坐井觀天。原來單靠手和筆是寫不出什麼故事,遂隨著曲聲,站起來,打開門,踏出左腿,因為腦子跟她說:「只要你今天仍能走動,這故事永不會寫完。」

以上,只是她給自己寫的序言。

-完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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